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这房子属于谁的财产?
最近在考虑婚后买房的事情,和伴侣商量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但不太清楚这样房子到底算谁的财产。担心之后万一有纠纷,想确切了解从法律角度,这种情况下房产的归属是怎么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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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夫妻婚后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房产的归属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此时即便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人的名字,一般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共同购买的房产,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次,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然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最后,要是婚后买房的一方是以自己已公证的婚前资产全款购买的房产,且房产证上只有自己的名字,那么另一方无权分割该房产,因为这房产算是个人财产的转化,属于个人财产;若出资一方以自己已公证的婚前资产贷款购买房产,同样属于个人财产,不过房屋尚未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由夫妻双方所共同持有的各类财产。 个人财产: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一方独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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