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年底发工资是否合理?
我最近刚从公司辞职,可公司说工资要等到年底才发。我心里很不踏实,不知道这合不合理。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层面讲,公司这样做有没有问题,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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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年底发工资这种做法通常是不合理且违法的。 首先来说说工资的概念,工资就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发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也指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应当支付到离职之日止,一般应在3日内结清工资。 这意味着,当你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应当马上把工资结清给你,拖到年底发明显不符合法律要求。 如果遇到公司这种不合理的要求,你有权依法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或者向相关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通过仲裁来裁决公司支付工资。 相关概念: 工资:用人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责令改正和给予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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