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价格能否抵减增值税?
我在做房地产项目,涉及到土地成本和增值税的问题。我想知道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土地价格能不能用来抵减呢?具体是怎么操作的,有什么规定和要求吗?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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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价格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抵减增值税的。下面来为您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操作。 首先,从适用范围来看,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这里所说的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其次,对于土地价款的理解。这里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然后,在计算方法上,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是指当期进行纳税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对应的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是指房地产项目可以出售的总建筑面积,不包括销售房地产项目时未单独作价结算的配套公共设施的建筑面积。 最后,在实际操作中,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准确核算土地价款和销售额,按照规定的方法计算可抵减的增值税额,并在纳税申报时进行扣除。同时,要保存好相关的土地出让合同、付款凭证等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总之,土地价格抵减增值税是一项重要的税收政策,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降低税负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合规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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