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个季度的个体普通发票是否可以作废?

我是个体经营者,上个季度开了几张普通发票,现在发现发票开错了。我想问问,上个季度的个体普通发票还能不能作废呀?要是不能作废,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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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作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税法规定里,发票的作废是有时间和条件限制的。简单来说,发票作废就是把已经开具的发票宣告无效,让它不再具备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相关发票管理规定,对于普通发票,如果是当月开具的,一般在符合作废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作废。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然而,对于上个季度开具的个体普通发票,通常是不能进行作废操作的。因为已经跨月甚至跨季度了,这种情况不符合直接作废的时间要求。 不过,遇到这种情况也不用着急,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处理。开具红字发票就相当于用一张负数发票去冲抵原来开错的正数发票。具体操作是,先在开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这样就相当于对原来错误的发票进行了纠正,使得税务数据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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