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权是否可以留置不动产?

我在处理一些债务关系时,涉及到留置权的问题。对方欠我钱,我手里有对方的不动产,不清楚根据法律规定,我能不能通过留置权来留置对方的这个不动产,想知道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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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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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从概念中可以明确,留置权的对象是动产,而不是不动产。这是因为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其设立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同时也是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一种制约。动产具有可移动性和易变现性,便于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通过折价、拍卖或变卖等方式实现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由此可见,法律明确规定了留置权的客体是动产,而不包括不动产。 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留置权是不可以留置不动产的。如果债权人错误地留置了不动产,可能会构成对债务人财产权利的侵害,债务人有权要求债权人返还该不动产。并且在涉及不动产的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应当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债权,比如通过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或者通过诉讼等法律程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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