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去领车时可以领取相关证件吗?
我之前开车出了事故成了肇事者,车和证件都被交警扣了。现在通知我去领车,我想知道去领车的时候能不能把我的驾驶证、行驶证这些证件也一起领回来啊,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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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处理中,肇事者去领车时是否可以领取相关证件,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警扣车扣证的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交警扣车扣证主要是为了收集证据、检验鉴定等。 如果事故处理完毕,比如完成了检验、鉴定,且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肇事者在领车的时候是可以领取机动车行驶证的。 对于驾驶证,情况会相对复杂一些。如果肇事者在事故中存在违法行为,比如酒驾、超速等,可能会面临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这种情况下,肇事者在领车时是不能领取驾驶证的,要等处罚执行完毕或者满足一定条件后才能领取。 如果肇事者在事故中没有严重违法行为,且事故处理完毕,一般在领车时是可以领取驾驶证的。但具体是否能领取,还需要以交警部门的通知和处理结果为准。肇事者可以主动向交警部门咨询了解自己的证件领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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