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纠纷中别人的老宅能随便动吗?
我家跟邻居有宅基地纠纷,他家有个老宅在争议区域内。我想了解下,在这种纠纷没解决的情况下,我能不能动他家这个老宅?是完全不能动,还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动呢?我怕自己不小心就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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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宅基地纠纷中,对于别人的老宅是否能动,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物权的角度来看,老宅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通常归属于建造者或其合法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也就是说,别人的老宅受到法律保护,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不能随意对其进行破坏、拆除等行为。 其次,如果存在宅基地纠纷,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不是擅自对对方的老宅采取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所以,在纠纷未解决之前,随意动别人的老宅,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可能会违反该条法律规定。 此外,如果在某些紧急情况下,比如老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可能危及公共安全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相关部门有权依据法定程序采取必要的措施,但这也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 总之,在宅基地纠纷中,不能随意动别人的老宅。如果想要解决纠纷,应当通过协商、政府处理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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