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是否无权分割?

我结婚后,父母给我买了套房子,现在和伴侣感情不和准备离婚。伴侣觉得这房子他/她也有权分一份,但我认为是我父母买给我的。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伴侣有没有权利分割这套父母给买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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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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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是否有权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相关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接下来,分情况讨论。情况一,如果是结婚前,父母给一方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这通常被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这套房子。比如,小张在结婚前,其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小张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小张的个人财产,即便日后小张离婚,其配偶也不能分割该房产。 情况二,如果是结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例如,父母和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表示该房子只赠与自己的子女,那么另一方就无权分割。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又分两种子情况。子情况一,如果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根据法律精神,可视为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子情况二,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参与分割。比如,小李结婚后,其父母出资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小李和其配偶名下,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这套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利分割。 综上所述,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是否有权分割,要综合考虑购房时间、登记情况以及是否有明确约定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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