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解除劳动合同签字后满足哪些条件可以领失业金,是如何规定的?
我刚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签了字,现在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领取失业金呢?主要就是想知道具体规定是怎样的,自己心里有个底,看看自己有没有资格去申领,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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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解除劳动合同签字后,若要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这意味着,你和所在单位得按照规定,持续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时间。比如你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和你都依法缴纳失业保险,从开始缴纳到解除劳动合同之时,得够一年。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其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简单说,就是不是你自己主动要离职的,而是由于单位原因,像公司裁员、倒闭,或者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导致你失业。要是你自己主动辞职,那就不符合这个条件啦。《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也明确,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 。 最后,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后,你要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表明自己有找工作的想法。办理失业登记,就是向政府部门报备你失业了,这样政府才能掌握相关情况,也方便给你提供相应的就业服务等。 满足以上这些条件后,就可以按规定申领失业金啦。一般来说,要先由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然后失业保险中心会进行调查核实,失业人员要带上相关材料,之后按要求填写申领登记表等,缴纳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经过审核通过后就能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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