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补偿金吗
我和公司协议解除了劳动合同,现在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领取失业补偿金。我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和我都正常缴纳了社保。我不太清楚领取失业补偿金具体有哪些要求,想了解一下我到底有没有资格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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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可以领取失业补偿金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失业补偿金,简单说就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由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给符合条件人员的一笔费用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 在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中,如果是用人单位先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算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比如公司因为业务调整,主动找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就符合这一条件。但要是劳动者主动提出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那就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点,不能领取失业补偿金。 另外,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是指在失业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持续、足额地缴纳失业保险费达到一年及以上。失业登记则需要劳动者到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表明自己处于失业状态且有求职意向。 总之,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能否领取失业补偿金,关键就看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 相关概念: 失业补偿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登记:是指失业人员进入就业服务机构求职登记,以表明自己有就业需求,可享受相关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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