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是否可以收回?

我父母之前给我买了套房子,登记在我名下。现在他们和我有点矛盾,说要把房子收回去。我不太清楚从法律上来说,他们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收回房子,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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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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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能否收回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父母是将房子赠与给子女,并且已经完成了产权过户登记,通常情况下,赠与行为就已经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一般父母给子女买房的赠与不属于上述特殊情况,不过一旦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权利已经转移,原则上不能随意撤销赠与。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父母是可以撤销赠与收回房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子女存在这些情况,父母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另外,如果父母给子女买房不是基于赠与的意思表示,而是附条件的出资,比如以子女将来履行某种义务为前提,当子女未履行该义务时,父母可以根据双方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收回房子。这种情况下,需要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附条件出资的约定。 综上所述,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一般完成过户后不能随意收回,但在符合法定撤销赠与情形或者有附条件约定未履行时,父母有权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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