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不合能够离婚吗


性格不合是可以离婚的。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 先说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大家坐下来好好商量,把离婚这件事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问题都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这里要注意,申请之后会有三十天的冷静期,过了冷静期,双方再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要是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离婚相关事宜比如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等达不成一致,那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了。一方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要是调解无效,并且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就会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些情况,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时法院会准予离婚。虽然性格不合本身不一定直接等同于感情破裂,但要是因为性格不合产生了上述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也是可以离婚的。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按规定程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对是否离婚或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向法院起诉,由法院通过调解或判决来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