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可以用来注册商标吗?
我想注册个商标,想到了一个不错的地名,但不确定能不能用它来注册商标。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地名注册商标有啥规定,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限制条件,所以想问问大家地名到底能不能用来注册商标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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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地名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用来注册商标的。这是为了避免一些不良影响和不公平竞争的情况发生。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这主要是考虑到这些地名具有公共属性,如果被某一个企业或个人注册为商标,可能会影响其他企业在商业活动中正常使用该地名,也可能让消费者产生混淆。
但是,上述法条也提到了例外情况。如果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比如“凤凰”,它既是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同时还有吉祥、美好的寓意,那么这样具有其他含义的地名就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方面,像“五常大米”,“五常”是地名,它作为证明商标的一部分,就被允许注册,主要是用于证明商品的特定品质、产地等特点。
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这体现了法律对于既成事实的尊重和保护,避免对已有的商标权益造成不必要的冲击。所以,如果想用地名注册商标,一定要仔细查看该地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避免后续产生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