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违停屡劝不听,物业可以拒绝其入场吗?


在探讨物业是否可以拒绝屡劝不听的违停车辆进入车库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从物业服务合同的角度来看。物业与业主之间通常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这份合同就像是双方的“约定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业主不能在车库违停,并且对于屡劝不听的违停行为,物业有权拒绝车辆进入车库,那么物业按照合同约定行事是合理合法的。这就好比我们和别人签了一个协议,对方违反了协议里的规定,我们就可以按照协议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只要合同是按照法定形式订立的,双方都要遵守。 其次,从物业管理的职责和权利方面考虑。物业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的责任,车库的正常秩序是小区公共秩序的一部分。违停行为会影响车库的通行安全,甚至可能引发消防隐患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基于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大多数业主权益的目的,在经过合理的劝阻和警告后,对于屡教不改的违停行为采取拒绝车辆进入车库的措施,是在履行其管理职责。 然而,物业在采取拒绝车辆进入车库的措施时,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不能随意地、毫无理由地拒绝车辆进入。应该先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沟通和劝阻,如张贴通知、电话提醒、现场劝说等。只有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考虑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同时,要注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过度的管理行为给业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业主认为物业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与物业协商、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综上所述,车库违停屡劝不听时,在符合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和遵循法定程序的情况下,物业是可以拒绝其入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