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答辩状中是否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和对方的起诉状,现在要写答辩状。我觉得这个案子不该由这个法院管,想问下在答辩状里能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呢?要是可以提的话,后续会有啥流程,要是不可以,又该怎么处理这个管辖权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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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辖权异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答辩状中是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概念。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而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意见或主张。简单来说,就是当事人觉得这个案子不该由受理的法院来审理,而是应该由其他更合适的法院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这里明确了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是提交答辩状期间,所以在答辩状中提出管辖权异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从法律程序的角度来看,当被告在答辩状中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会对该异议进行审查。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受理的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如果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那么法院会裁定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例如,一个合同纠纷案件,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该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而当前受理的法院并非合同履行地法院,此时若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可能会将案件移送到合同履行地法院。 如果法院审查后认为管辖权异议不成立,会裁定驳回异议。被告如果对驳回裁定不服,还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有进一步主张自己权利的机会。 此外,在实践中,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据。比如,依据法律规定的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等规则,来判断受理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如果仅仅是为了拖延诉讼时间而随意提出管辖权异议,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总之,在答辩状中是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并且这是当事人的一项合法权利。当事人应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基于合理的理由和依据来行使这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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