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暂停后可以重新再领吗?
我之前领过一段时间失业金,后来因为找到工作就暂停领取了。现在又失业了,不知道之前暂停的失业金还能不能接着领,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有没有再领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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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暂停后是有可能重新再领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失业金,它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也就是说,如果您之前暂停领取失业金,是因为重新就业等原因,当再次失业且符合领取条件时,之前应领未领的失业金期限是可以和这次的合并的。 不过,重新领取失业金也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可以重新申请领取失业金。在申请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当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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