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涉嫌逃税,相关方有权判决该纳税人的财产吗?
我自己是个小纳税人,最近听说有同行涉嫌逃税,然后有人说要判决他的财产。我不太懂这方面的事儿,就想问问,到底什么样的情况才有权力去判决涉嫌逃税纳税人的财产呢?是随便就能判决,还是得按啥流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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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判决”这一行为的性质。判决通常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审理终结后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决定。也就是说,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力作出判决。 在纳税人涉嫌逃税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主要负责税收征管和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若发现纳税人有逃税行为,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滞纳金;若纳税人逾期仍未缴纳,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包括冻结纳税人的存款、扣押查封纳税人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则包括从纳税人的存款中扣缴税款,依法拍卖或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抵缴税款等。但这些措施都不属于“判决”,而是税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采取的行政手段。 如果纳税人逃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只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才能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对纳税人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若判定有罪,还可能会判决没收财产等刑罚。 所以,除了人民法院之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没有权力判决涉嫌逃税纳税人的财产。税务机关等其他部门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国家税收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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