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出去的房子是否可以卖?
我把房子租给别人了,现在我因为一些原因想把房子卖掉,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租户还在租期内,我担心卖房子会涉及到什么法律问题,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到底能不能卖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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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房东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房子已经租给别人了,但是自己又有出售房子的需求,那么租出去的房子究竟可不可以卖呢?答案是可以的。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可以分离的。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出售房屋属于处分权的一种体现。所以,即使房子已经出租,房东依然有权将其出售。 不过,这种出售行为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也就是说,当房东把租出去的房子卖掉后,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继续有效。新的房屋所有人必须尊重承租人在原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不能因为房子换了主人就要求承租人提前搬走。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这意味着房东在出售房屋时,有义务提前通知承租人,并且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如果房东没有履行通知义务,侵害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租出去的房子是可以卖的,但房东需要遵循“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并保障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这样既能维护房东的合法权益,也能保障承租人的合法利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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