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协议能否办理赠与公证?

我手里有一份安置房协议,现在想把这个权益赠与给我的一个亲戚,不知道能不能去办理赠与公证。我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也担心安置房协议和普通房产有区别,想问问到底可不可以办理赠与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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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赠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安置房协议和赠与公证这两个概念。安置房协议是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过程中与拆迁方签订的,约定被拆迁人获得安置房相关权益的协议,它是一种合同权益。而赠与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以及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从法律上来说,并不是所有的财产权益都能办理赠与公证。对于安置房协议能否办理赠与公证,需要分情况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安置房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其权益的转让(赠与也是转让的一种形式)通常要遵循合同的相关规定。 如果安置房协议本身不存在限制转让或者赠与的条款,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理论上该协议所代表的权益是可以进行赠与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此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可以就安置房协议权益的赠与达成一致,并申请办理赠与公证。 然而,如果安置房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该权益不得转让、赠与,或者当地有相关政策法规限制安置房协议权益的赠与,那么就不能办理赠与公证。因为这种情况下,如果强行进行赠与,可能会违反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从而导致赠与行为无效。 在实际操作中,公证处也会对安置房协议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他们会查看协议的内容、了解当地的政策法规以及该安置房的产权情况等。只有在确认赠与行为合法、合规且不存在风险的情况下,才会为当事人办理赠与公证。所以,你最好先仔细查看安置房协议的条款,并咨询当地的公证处,以确定是否能够办理赠与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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