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中工资社保部分是否可以扣除?
我开了家小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太清楚工资和社保这部分费用能不能扣除。要是能扣除的话,能让公司少交点税,减轻点负担。所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在企业所得税里,工资和社保部分是不是可以扣除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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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中,工资和社保部分通常是可以扣除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扣除条件。 首先来了解一下工资薪金的扣除。工资薪金,就是企业每个纳税年度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支付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像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还有和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都算在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也明确,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这里所说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接着看社会保险费的扣除。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同样准予扣除。 不过,要是企业超过规定范围和标准缴纳的社保费用,就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此外,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除了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不得扣除。总之,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扣除条件,工资和社保部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是可以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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