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不判离婚第二次起诉能离吗
我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现在打算第二次起诉,心里没底,不知道这次能不能离成。我和对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之前起诉时也提交了一些证据,但法院没认可。想问问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不会判离啊?
展开


在离婚诉讼中,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第二次起诉离婚不一定就会判离。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可能因为证据不足等原因,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从而判决不准离婚。 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虽然实践中很多情况下会判离,但并非绝对。如果第二次起诉时,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符合上述法定离婚情形,比如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者对方有重婚、家庭暴力等行为,那么法院大概率会判决准予离婚。尤其是符合“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这一情形的,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然而,如果第二次起诉时,仍然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还是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所以,第二次起诉离婚能否判离,关键还是看证据是否足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