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和滞纳金可以不同时缴纳吗?
我之前社保断缴了,现在要补缴。听说除了社保费,还要交滞纳金。我目前资金有点紧张,想先把社保费交上,滞纳金后面再交,不知道这样行不行,所以来问问社保费和滞纳金能不能不同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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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社保费和滞纳金通常是需要同时缴纳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滞纳金的概念。滞纳金是指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未按时缴纳社保费用,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的一定比例的费用。这其实是一种对未按时履行缴费义务的约束和惩罚机制,目的是保障社保制度的正常运行,确保参保人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当用人单位存在欠缴社保费的情况时,需要补缴社保费的同时缴纳滞纳金。 对于个人而言,虽然法律条文主要针对用人单位,但社保缴纳的原则是一致的。社保机构在征收社保费用时,一般会将欠缴的社保费和对应的滞纳金一并核算。这意味着在补缴社保的时候,社保费和滞纳金是捆绑在一起的,通常要求同时缴纳。因为滞纳金是基于欠缴社保费而产生的,它和社保费是一个整体的缴费事项。 所以,一般情况下,社保费和滞纳金是不能不同时缴纳的。如果只缴纳社保费而不缴纳滞纳金,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无法完成社保的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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