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本人不到场可以让别人代办吗?
我有套房子要卖,但最近实在抽不出时间去办理相关手续,想让别人帮我代办,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允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和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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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本人不到场是可以让别人代办的,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叫做委托代理。委托代理就是本人把相关事务交给他人,让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去处理这些事务。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中,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卖房这件事是能够委托他人代办的。不过,为了保证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一般需要办理委托公证。 委托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也就是说,本人需要到当地的公证处,在公证员的见证下,签署一份委托他人卖房的委托书。这份委托书要明确写明委托的事项、委托的权限以及委托的期限等内容。 受托人在获得公证过的委托书后,就可以凭借这份委托书,以本人的名义去办理房屋买卖的相关手续,比如签订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等。不过,受托人在办理这些手续时,必须在委托权限范围内进行活动,不能超出委托的范围。如果受托人超出委托权限行事,给本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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