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房产离婚后另一方能否分割到?
我和伴侣结婚前,对方付首付买了套房子,婚后一起还贷款。现在我们打  算离婚,想知道这套婚前按揭买的房子,我有没有权利分割其中一部分?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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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对于婚前按揭房产离婚后另一方能否分割这一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些基本概念。婚前按揭房产,指的是在结婚前一方通过支付首付,向银行贷款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可能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举例来说,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买了价值100万的房子,首付30万,婚后夫妻共同还贷50万,还剩20万贷款未还。离婚时,房子可能会判给婚前付首付的一方,但婚后共同还贷的50万及这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需要由获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婚前按揭房产离婚后另一方有可能分割到一定的权益,主要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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