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经过二审是否可以开启再审程序?


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再审程序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中的错误而设置的一种特殊救济程序。没经过二审是可以开启再审程序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再审程序的基本概念。再审程序,也被叫做审判监督程序,它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依法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它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而是一种事后的补救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这里并没有要求必须经过二审才能申请再审。也就是说,即便案件只经历了一审且判决已经生效,只要符合法定的再审条件,当事人就可以申请再审。 法定的再审条件包括: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所以,没经过二审并不影响开启再审程序,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启动再审的情形。只要当事人能够证明存在这些法定情形,就有权向相关法院申请再审,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