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在派出所和解了还能去法院起诉吗?


在探讨纠纷在派出所和解后是否还能去法院起诉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法律概念。 首先是和解协议,它是纠纷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事项达成的一致解决方案。在派出所的主持下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一定的民事合同性质。也就是说,这份协议对双方都有一定的约束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在派出所达成的和解协议,无论是以书面还是口头形式存在,都符合合同订立的相关规定。 那么,在派出所和解后是否还能去法院起诉呢?答案是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当事人就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虽然可以起诉,但法院在审理时会考虑和解协议的内容。如果和解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法院通常会尊重这份协议。如果一方想要推翻和解协议,就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协议存在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形,比如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 例如,在一些治安纠纷中,双方在派出所达成和解,一方赔偿另一方一定的费用。但事后发现,在达成协议时,一方故意隐瞒了重要事实,导致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这种情况下,受损害的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和解协议,并重新处理纠纷。 综上所述,纠纷在派出所和解后仍然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和判断。当事人在决定是否起诉以及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时,应当充分考虑和解协议的效力和相关法律规定,并尽可能收集和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