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3年后是否还可以起诉追讨财产?
我和前夫离婚已经3年了,最近才发现他在离婚时隐瞒了一部分财产。我现在想追讨这部分财产,不知道过了这么久,还能不能向法院起诉追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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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离婚3年后是否还能起诉追讨财产,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后另一方才发现有上述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是这种情况,从发现对方有隐藏等行为之日起三年内是可以起诉追讨财产的。比如你在离婚3年后才发现对方隐藏财产,从发现之日起没超过3年,就可以起诉。 其次,如果是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同样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也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来主张权利。 总之,离婚3年后起诉追讨财产不能一概而论能或不能,关键要看具体的事由和是否在相应的诉讼时效内。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收集好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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