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破产后能否起诉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我是一家公司的债权人,现在这家公司破产了,但我的债权还没得到清偿。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起诉公司股东让他们承担连带责任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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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连带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公司破产后,是否可以起诉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有限责任制度,这是公司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简单来说,有限责任制度就是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公司破产时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债权人不能随意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在这些情形下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所谓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此有明确规定。举例来说,如果股东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导致公司没有足够的财产来偿还债务,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就可以起诉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如果股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也需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股东抽逃出资的,依据该解释第十四条第二款,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所以,公司破产后债权人要起诉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需要仔细审查是否存在上述特殊情形。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这些情形,那么债权人的诉求就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反之,如果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仅以公司破产为由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是很难得到法律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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