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缴纳的补充养老金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我自己缴纳了补充养老金,不知道这笔费用能不能在税前扣除。我不太清楚相关政策,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个人缴纳的补充养老金到底可不可以进行税前扣除,扣除的标准和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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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充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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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的补充养老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这里提到的补充养老金,在税法中涉及到的是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国家给予投保人所得税延迟缴纳优惠政策的商业养老保险。简单来说,就是在你购买这种保险缴纳保费的时候,这笔钱可以先不用交个人所得税,等到你领取养老金的时候再交税。 依据《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地区内,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其缴纳的保费允许在申报扣除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 也就是说,在试点地区,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个人购买了符合条件的补充养老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可以在税前扣除保费的,但扣除有一定的限额标准。超过试点地区范围或者不符合规定类型的个人,暂不能享受此项税前扣除政策。需要注意的是,税收政策可能会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你可以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的官方信息获取最新的政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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