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是否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我是一名临时工,在现在这个单位工作了一段时间,老板一直没跟我签劳动合同。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临时工是不是不用签合同啊?要是不签的话,我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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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并没有“临时工”这一明确概念,所谓的“临时工”通常指的是短期、临时性工作的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不管工作时间长短,不管是长期工还是所谓的“临时工”,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对于劳动者来说,签订劳动合同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能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关键信息,避免用人单位随意变更或拖欠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目的是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对劳动者来说是一种更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 所以,作为劳动者,一定要主动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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