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辞职可以解除吗,该怎么赔偿?
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现在想辞职,不知道能不能解除合同。要是能解除的话,公司会不会给我赔偿,赔偿又是怎么算的呢?我不太懂这些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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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辞职是可以解除的,但赔偿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看看正常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主动辞职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因为劳动者是基于自身意愿主动结束劳动关系,并非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 然而,如果是用人单位存在某些法定过错情形,劳动者被迫辞职,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比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依照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此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同样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总之,劳动合同辞职能否解除以及是否有赔偿,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劳动者在遇到问题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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