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和续展能否同时办理?
我有一个商标,现在既想把它转让给别人,又到了需要续展的时间。我不太清楚这两件事能不能同时进行操作,要是不能同时办,先后顺序有没有要求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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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和续展是可以同时办理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解释一下商标转让和续展的概念。商标转让,简单来说,就是商标的所有者把自己对商标拥有的权利,比如使用、收益等权利,通过法定程序转让给别人。而商标续展,是指在商标有效期快到的时候,商标所有人按照规定程序延长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同时,该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从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禁止商标转让和续展同时办理。在实际操作中,同时办理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不过,办理时要分别准备好转让和续展的相关材料。对于商标转让,需要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书等文件。对于商标续展,商标注册人要提交续展申请书等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可以同时办理,但商标局会分别对转让和续展申请进行审查。只有当两个申请都符合规定时,才会完成相应的手续。如果其中一个申请不符合要求,可能会影响最终的办理结果。所以,在办理之前,一定要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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