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否可以不评残?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身体受了些伤。现在有人建议我去做伤残评定,但我觉得自己的伤也不是特别严重,想了解下在交通事故里,是不是可以选择不进行伤残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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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是可以选择不评残的。伤残评定,简单来说,就是确定因事故导致的身体损伤达到了何种残疾程度。它对于后续的赔偿等事宜有着重要影响。 从法律层面来看,并没有强制要求在交通事故后必须进行伤残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赔偿责任的划分和赔偿的进行,并不以伤残评定为必要前提。 不进行伤残评定,在一些轻微事故中,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快速解决赔偿问题。比如只是车辆的轻微刮擦,人员仅有皮外伤等情况,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无需进行伤残评定。然而,如果事故造成的损伤可能构成伤残等级,不进行评定可能会使当事人无法获得与伤残情况相对应的赔偿项目和金额。例如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通常都与伤残等级相关。所以,是否进行伤残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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