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两个单位可以合并领失业金吗?

我在两家单位都工作过,现在失业了,想问问能不能把这两个单位的情况合并起来领取失业金啊?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也不知道该怎么操作,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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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金领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两个单位是否可以合并领失业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领取失业金的基本概念。失业金,也就是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保障他们在失去工作收入期间的基本生活。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关于两个单位能否合并领失业金,关键在于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当你在不同单位工作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这些缴费年限是可以合并起来看的。如果累计缴费年限达到了领取失业金的要求,就有资格申请。例如,你在第一个单位工作了半年,缴纳了半年的失业保险,在第二个单位工作了半年并也缴纳了半年的保险,累计起来达到了一年,在符合其他领取条件的情况下,你就可以去申请领取失业金。 不过,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和金额是根据累计缴费年限来确定的。一般来说,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所以,两个单位的情况在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上是可以合并计算来判断是否能领以及能领多久的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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