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书上未提到的财产能否要求分割?

我和配偶刚离婚,离婚协议里没提及一套婚后买的房子。我现在觉得房子也该分一分,不知道这种没在离婚协议书里提到的财产,我能不能要求进行分割啊,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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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书上未提到的财产,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要求分割。 简单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这就从法律层面保障了当事人对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权利。 具体来说,如果发现有未在离婚协议书中提及的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双方可以尝试自行协商分割。要是协商能达成一致,那就按照协商结果来处理。要是协商不成,那么认为财产未分割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对该财产进行审查,判断是否属于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确实属于,法院会依法进行分割。法院在分割时,一般会遵循一些原则,像男女平等原则,就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会适当考虑子女抚养以及女方的权益;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会让财产的分配更有利于双方的生活等。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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