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以前的老房子现在过户到丈夫名下,妻子该怎么办?

我家有套以前的老房子,现在要过户到丈夫名下,我有点担心自己权益问题。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也不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应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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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这套老房子的产权归属情况。如果老房子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意味着即便房屋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也对该房屋享有权益。 如果老房子要过户到丈夫名下,妻子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和丈夫进行沟通,明确双方对于房屋产权的态度和意愿。如果双方都认可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过户到丈夫名下,也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来明确房屋的共有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样一来,就算房屋登记在丈夫一人名下,妻子的权益也能得到书面协议的保障。 其次,如果妻子对过户事宜存在疑虑,或者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明确自己为共有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通过在登记簿上登记为共有人,妻子的权益将得到法律层面更为直接的保障。 最后,如果在过户过程中,妻子发现丈夫存在隐瞒、转移财产等损害自己权益的行为,妻子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求对丈夫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果离婚后才发现上述行为,妻子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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