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城市户口的孩子能否继承农村的土地?

我孩子是城市户口,我在农村有块土地,我担心以后我不在了,孩子不能继承这块地。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城市户口的孩子到底能不能继承农村的土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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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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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土地所有权的概念。在我国,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村民享有的是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或者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土地本身是不能被继承的。 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是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和草地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当户内成员有人去世,只要户内还有其他成员,那么承包经营权就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享有,不存在继承问题。但如果整户消亡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等会由发包方(也就是村集体)收回。 不过对于林地,《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也就是说,城市户口的孩子可以在林地承包期内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再说说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的分配是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城市户口的孩子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但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城市户口的孩子可以继承房屋,因为房屋是个人合法财产。在继承房屋后,也就变相的获得了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直到房屋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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