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使用职工医保给别人买糖尿病药?
我有职工医保,家里老人有糖尿病,我想知道能不能用我的职工医保给老人买糖尿病药,不知道这样做符不符合规定,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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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和政策规定上来说,一般情况下不可以随意使用职工医保给别人买糖尿病药。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是属于参保人员个人的医疗保障资金账户,其设立目的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本人的医疗费用支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使用职工医保给别人买药,可能会被认定为冒用他人医保凭证的行为。 不过,在一些地区出台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在这种政策下,参保人员可以将自己医保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共济给配偶、父母、子女使用。也就是说,如果当地有这样的政策且已经办理了相关的共济手续,那么就可以使用自己的职工医保为家庭成员购买糖尿病药等药品。但这也仅限于规定范围内的家庭成员,不能随意给其他无关人员使用。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医保基金的追回,甚至会受到行政处罚等法律后果。所以,能否用职工医保给别人买糖尿病药,要依据当地具体的医保政策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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