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坯房不住人是否可以减免物业费?
我买了套毛坯房,一直没住人。最近物业让我交全额物业费,可我觉得房子空着没人住,没享受什么物业服务,就不想交那么多。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毛坯房不住人能不能减免物业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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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毛坯房不住人是否可以减免物业费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就是说,物业服务并不仅仅是针对业主个人居住时的服务,更多的是对小区公共区域和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部分地区出台了相关政策,对空置房屋的物业费缴纳有一定的规定。有些地方规定,毛坯房等空置房屋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减免一定比例的物业费。例如,有的地区规定空置6个月以上的房屋,物业费可按70%缴纳。这是因为虽然物业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的,但业主未实际居住,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物业服务企业的部分服务成本。 所以,毛坯房不住人是否可以减免物业费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当地有相关政策支持,业主可以依据政策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减免;如果没有相关政策,从法律角度来说,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业主一般需要全额缴纳物业费。但业主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定的减免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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