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旧的发票还能作废吗?
我之前把一些发票拿去验旧了,现在发现这些发票有些问题,想把它们作废。但不知道验旧后的发票还能不能作废,我很担心不能作废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所以想问问在法律规定上,验旧的发票究竟可不可以作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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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验旧的发票是否可以作废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下什么是发票验旧和发票作废。发票验旧是指纳税人将已开具发票的信息,通过一定方式报送税务机关查验的过程。这主要是为了让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发票的使用情况,确保发票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而发票作废是指在开具发票后,因为一些合理的原因,比如销售退回、开票有误等,把已经开具的发票进行作废处理,使其失去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发票作废有明确要求。一般来说,只有在发票开具的当月,而且全部联次都收回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作废操作。如果发票已经验旧,意味着发票使用信息已经报送税务机关,情况就相对复杂了。 通常情况下,验旧的发票是不能直接作废的。因为验旧代表着税务系统已经记录了该发票的使用情况,若直接作废,会导致税务系统记录和实际发票状态不一致。不过,如果发票符合作废条件,比如确实是开票有误等,并且在开票当月内,即便已经验旧,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处理。一般要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过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处理。 要是发票开具的时间已经跨月,那就不能作废了,只能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冲销原发票。红字发票是一种用来冲减原发票金额和税额的特殊发票,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纠正之前发票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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