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用的发票如何作废?
我手上有几张发票,一直没用上。不知道这些没用的发票该怎么处理,是可以直接扔掉吗,还是要走什么特定的流程去作废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怕处理不当给自己带来麻烦,想问问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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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没用的发票作废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进行。下面分别为你介绍不同类型发票的作废方式。 首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作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当月开具的发票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具体操作是进入开票软件,找到发票管理模块,点击发票作废,选择要作废的发票号码,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作废按钮即可。如果是跨月的发票,则不能直接作废,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相对复杂一些,需要在开票系统中填写红字发票信息表,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再开具红字发票。 其次是普通发票的作废。普通发票的作废相对简单一些。如果是当月开具的普通发票,直接在开票系统中找到该发票,点击作废即可。如果是跨月的普通发票,处理方式和增值税发票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需要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然后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哪种发票作废,都要妥善保管作废的发票原件,以备税务机关查验。如果不按照规定作废发票,可能会面临税务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具、使用、保管发票等行为,税务机关可以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所以,在处理没用的发票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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