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店跑路,受害者可以一起起诉吗?
我在一家实体店消费办了卡,结果没多久店就跑路了。后来发现有不少人和我一样遭遇。我想知道我们这些受害者能不能一起去法院起诉这家店,这样会不会更方便解决问题,法律上允不允许这种集体起诉的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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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实体店跑路后受害者是可以一起起诉的,这种诉讼方式在法律上被称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对于实体店跑路的情况,众多受害者通常面临着相同的问题,比如预付卡费用未退还、商品未交付等,他们的诉讼标的往往是同一种类。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法院是可以将这些受害者的诉讼合并审理的。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可以提高司法效率,避免法院对同一类事实重复审理;另一方面也方便受害者维护自己的权益,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精力的投入。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受害者们需要推选合适的代表人来进行诉讼。代表人要能够代表大家的利益,并且在进行一些重要的诉讼行为时,如变更诉讼请求、和解等,需要经过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此外,虽然是一起起诉,但每个受害者的具体情况可能还是会有所不同,在审理过程中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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