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夫妻离婚后妻子可以不背债吗,该怎么办?
我和丈夫婚姻期间有债务,现在准备离婚。我不想承担这些债务,可又不知道法律上我有没有这个权利,也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才能不背债,所以想问问欠债夫妻离婚后妻子可以不背债吗,要是可以的话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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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欠债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妻子是否需要承担债务以及如何避免承担不必要的债务,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和处理。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通俗来讲,如果债务是夫妻两人一起同意借的,或者是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那一般就是共同债务;要是一方自己借的,而且超出了家庭正常生活所需,又没有证据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那就可能是个人债务。 如果妻子能够证明该债务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那么在离婚时妻子可以不用承担。比如,丈夫瞒着妻子在外赌博所欠的债务,这就明显不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妻子就不用背这个债。 若涉及的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就债务的承担进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可以商量怎么还这些债,如果商量好了,按照约定执行就行。但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之间的这种约定通常不能对抗债权人。如果债权人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即使有内部约定,妻子偿还后可以根据约定向丈夫追偿。 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判决债务的承担。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债务的性质、用途等因素,做出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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