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过了诉讼期官司还能打赢吗?
我家房子被强拆了,当时因为一些原因没及时去打官司。现在发现已经过了诉讼期,可我觉得这强拆根本不合理,我还是想维权。我就想问问,这种过了诉讼期的情况下,打官司还有没有可能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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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强拆过了诉讼期官司是否能打赢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期。诉讼期,法律上称为诉讼时效,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是以过了诉讼期来抗辩,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你的诉求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在强拆案件中,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去起诉,通常是比较不利的。 不过,也并非绝对没有赢的可能。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官司仍有转机。比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又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像你曾经向拆迁方主张过权利等,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此外,如果能证明未及时起诉是有正当理由的,比如不知道具体的强拆主体等,法院也可能会综合考虑实际情况。但要注意的是,这些特殊情况都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撑。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证据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判断和裁决。所以,就算过了诉讼期,也不要轻易放弃,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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