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强拆过了诉讼期还没签协议该怎么办?

我家房子被强拆了,当时因为各种原因没顾得上走法律程序,现在发现已经过了诉讼期,而且到现在也没和拆迁方签协议。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还能不能争取合理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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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强拆过了诉讼期且未签协议的情况下,要解决问题需要先了解相关法律概念和规定。首先,诉讼期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诉讼时效,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在房屋强拆案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强拆过了诉讼期,意味着通过行政诉讼来要求确认强拆违法、获得赔偿的途径可能会受到阻碍,法院可能会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就完全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即便不能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仍然可以尝试和拆迁方进行协商。拆迁方进行拆迁工作是为了推进项目,如果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给予合理的补偿,对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 在协商过程中,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房屋的产权证明、房屋的照片、录像、拆迁公告等,以此来证明自己对房屋的合法权益以及房屋的实际情况,为协商争取合理补偿提供依据。此外,还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比如当地的房屋征收部门、政府信访部门等,通过行政途径来寻求解决办法。相关部门可能会对拆迁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协调,促使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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