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补偿协议房屋就被拆迁该如何处理?
我家房子面临拆迁,可到现在都还没签补偿协议呢,结果房子突然就被拆了。我完全不知所措,想知道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能通过什么办法维护自己权益,能不能争取到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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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未签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房屋就被拆迁,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首先要明白,拆迁房屋要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规定,房屋征收部门需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金额、支付期限等一系列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在补偿协议订立且被征收人得到相应补偿后,才可以进行拆迁。如果没有签署补偿协议就拆迁,这属于违法行为。 遇到这种情况,被拆迁人应该积极搜集有效的证据材料,比如房屋被拆前后的照片、视频,能证明房屋合法存在及相关价值的文件等。证据搜集好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一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因为这种未经许可的强拆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二是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拆迁行为违法,并要求给予合理补偿。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 相关概念: 先补偿后拆迁:就是在对被拆迁人进行合理补偿之后,才可以开展拆迁工作,目的是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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