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多年,女方现在可以要抚养费吗?

我离婚好多年了,当初离婚时没要求对方给抚养费。现在生活压力大,孩子开销也多,经济上有些困难。想问问现在还能不能向对方要抚养费,不知道法律上支不支持。
展开 view-more
  • #抚养费索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离婚后多年女方是否可以索要抚养费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抚养费的概念。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也就是说,当孩子还未成年,父母就有责任和义务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和教育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索要抚养费的权利主体实际上是子女。虽然在实践中一般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以子女的名义来主张抚养费,但本质上这是子女的权利。即使离婚多年,只要子女还未年满十八周岁(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除外),那么子女就有权利要求未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在具体情况中,如果当初离婚时双方有关于抚养费的约定,而对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女方可以凭借当初的协议要求对方履行支付义务。要是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女方可以和对方重新协商抚养费的问题。若协商不成,女方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此外,如果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原因导致实际需要的费用增加,即使之前已经有了关于抚养费的判决或者协议,子女依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总之,离婚后多年,女方以子女的名义索要抚养费是有法律依据的。不过在实际操作中,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维护子女的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