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骨折癌症能否做工伤鉴定?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导致骨折,后来又查出得了癌症。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做工伤鉴定,看看癌症和工伤有没有关系,能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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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简单来说,就是确定职工受伤或者患病与工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以及确定伤害或者疾病的严重程度的一个过程。通过这个鉴定,职工可以依据结果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对于你提到的工伤骨折和癌症的情况,工伤骨折一般比较容易判断是否因工作原因导致,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骨折,通常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的。然而,癌症与工伤的关联性判断相对复杂。并不是所有的癌症都能认定为工伤,需要证明癌症的发生与工作环境、工作内容等存在因果关系。例如,长期在有放射性物质、化学有毒物质等恶劣工作环境下工作,并且有医学证据表明这种环境是导致患癌的原因,那么就有可能认定为工伤并进行鉴定。 所以,工伤骨折一般是可以做工伤鉴定的,而癌症是否能做工伤鉴定,要具体看是否能证明其与工作的因果关系。建议你收集相关的工作环境资料、医疗诊断证明等,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专业部门进行判断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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