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错拘能获得国家赔偿吗?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错拘是可以获得国家赔偿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内容。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错拘的概念。错拘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在不具备法定拘留条件的情况下,对公民实施了拘留。简单来说,就是没有足够的理由和证据就把人给关起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同时,该法第十七条也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这两条法律规定为错拘获得国家赔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那么,如何申请错拘国家赔偿呢?一般来说,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对于错拘的情况,赔偿义务机关通常是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赔偿请求人可以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等内容。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如果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如果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或者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总之,错拘获得国家赔偿是有法可依的,当公民遭遇错拘时,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