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破产审查无力偿还劳动薪资可以追究法人责任吗

我所在的公司破产审查了,现在无力偿还我们的劳动薪资。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追究法人的责任啊?我不太清楚这中间的法律关系,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法人在这种事上到底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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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公司破产审查且无力偿还劳动薪资时,法人是否担责需分情况来看。 首先,法人是公司的代表和决策主体。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法人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公司债务由公司本身承担,而非由法人个人承担。当公司破产时,破产财产会优先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则按照法定顺序清偿职工的工资等债务。若公司确实是因正常市场风险和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破产,且法人在此过程中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过失行为,那么通常不可以直接追究法人个人责任,劳动者应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过法定诉讼程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如果法人存在一些特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就可能要承担责任。比如法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像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或者有非法抽逃资金、恶意转移资产等致使公司无法支付员工工资的行为,法人就有可能被要求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包括员工工资债务。 此外,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从这个角度,如果法人的行为导致公司违反此规定,也可能面临责任。 总之,公司破产无力偿还劳动薪资时法人不一定担责,关键看法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导致公司偿债困难的行为。 相关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单说就是法律上把公司等组织当成一个“人”来看待,这个“人”能以自己名义进行各种经济活动、承担责任等。 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旨在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所必需的程序上的费用。比如破产管理人的报酬、处理破产事务的办公费等。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例如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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